大家好,蓉蓉来为大家讲解下。海淀工商所管理人员,海淀工商所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地街道市场监管所党支部副书记、常务副所长陈哲明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至2018年3月,陈哲明在担任原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八里庄工商所所长期间,对该所违反相关规定长期使用管理服务对象提供车辆办理公务的错误行为未予纠正,并使用该车办理私人事务,产生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700元。2021年2月,陈哲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问:我是前段时间和你咨询过的湖南朋友,在北京的清XX业公司购买了焊条设备。现在这家公司已人去楼空,我们报警110,110要求我们去工商局查询该公司有没有注册。经查,该公司有注册。现在110和海淀区经侦支队都以该公司为“合法存在”的公司为由,不予我们立案。要求我们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权,现在象我这种被骗五六万到十余万的在全国各地不下四五百家(我自己估算)我现在能联系到的被骗的有十来位。
请问:1.我们到底能不能要求经侦支队立案侦查该公司?
2.我们如果诉讼,对方公司都不存在了。或者说万一对方公司的注册和所有资料都是假的,法院找不到被告,那我们怎么办?
3.如果能找到对方公司,我们也胜诉了,对方不能或无力支付我们应得的钱,又怎么办?(因为象我们这种被骗的人金额累计可能上千万)
答:我个人意见对方存在故意欺诈的动机,公安机关应当有理由依诈骗进行立案,如其不立案你可联合多家被骗商共同将情况反映到当地检察机关书面要求立案,如以民事解决其结果肯定是很遗憾的。
司马南为啥说不清楚胡锡兰和胡锡进的关系呢?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专业,浙江工商大学做过老师,不应该啊。
1984年中科院进口了500台IBM公司的个人电脑。中科院计算所负责这批宝贝的验货和技术支持。3万一台的电脑没办法处理汉字。
1984年6月30日,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所长兼信通公司董事长曾茂朝指示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科研人员倪光南负责研制开发。1984年秋,倪光南研制成功,并命名为联想汉卡,每块售价4000元。
1984年11月,根据曾茂朝的提议,“中国科学院计算所计算机技术公司”在海淀工商局正式注册,这也是联想公司最初的名字。
中国科学院计算所计算机技术公司的500块汉卡销售给中国科学院计算所,赚了70万。当时的柳传志还只是公司的副总经理。两年后,他才正式成为了公司的总经理。
曾茂朝算是柳传志的贵人吧。
2009年4月,中科院国资委将29%的股权转让给泛海国际。
司马南呆在中国这么多年,他难道不知道曾茂朝这种级别的员工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完全没有发言权?
他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只是说,胡锡兰是曾茂朝的夫人,曾茂朝是计算所所长,联想电脑的第一任董事长。他们两人随后都获得了少量股权。
司马南做的视频谈了一下联想公司的由来不太明了。我补充一下。
1984年11月,“中国科学院计算所计算机技术公司”在海淀工商局正式注册,这也是联想公司最初的名字。
1984年中科院进口了500台IBM的个人电脑。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大事件。
毕竟那时候一台电脑裸机价格3万,配齐工作环境,单价可能去到5万。天价了啊。
进口的电脑没办法搞汉字。
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所长兼信通公司董事长曾茂朝就安排倪光南在信通公司搞了联想汉卡,第一单只做了100块(售价为4000多一块)。还有剩下400块怎么办,那也是200万销售额利润超150万的大生意啊。时间是1984年秋。
曾茂朝就决定把这一单装进中国科学院计算所计算机技术公司。肥水不流外人田。
嗯。
中国科学院计算所计算机技术公司成立了,当时的柳传志还只是公司的副总经理。两年后,他才正式成为了公司的总经理。
联想成立时,整个公司一共就11个人,都是计算机研究所的一帮弟兄们。
公司还倒卖电子表、旱冰鞋,后来也倒卖运动裤衩、冰箱、彩电,当然顺理成章也倒卖起了电脑。
汉卡当然是主力产品。
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进行工商登记怎么办?
刚刚帮朋友办理了一起“撤销冒名工商登记”的案子,以真实的实践经验告诉大家遇到这类事情该怎么办,千万不要相信网络上的文章,什么“三步教你轻松搞定”、什么“拨打12345维权电话”、什么“可以进行网络投诉举报”……
朋友是公务员,2018年北京旅游的时候将身份证丢在了北京,回来补办了新身份证。结果今年突然被jw告知:在外经商办企业隐瞒不报。一查傻了,用他的身份证分别在北京市海淀区石景山区注册了公司。情急之下联系了律师。
这种情况应该说屡见不鲜,当事人苦于维权无门,一般都是通过诉讼确权解决,可是异地诉讼费时费力。全国各地类似情况也是层出不穷,这种背景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下发了一个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要求各地市场监督局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此类投诉申请,同时规范了受理的流程,是一个规范性的可操作文件。可是这个文件仅仅是原则性的条文,具体操作各地市场监督局要求不一。我以实战经验总结,必须得按这几步走:
第一步,打电话确认管辖的具体部门。我先进入市市场监督局的网站查询区市场监督局的电话,一般公开的电话只有登记科的,给登记科打电话反映该区下辖企业冒名登记问题,然后登记科会告诉你此类问题该向哪个科室反映,会得到具体受理科室的电话。北京各区市场监督局规定都不一样,海淀区是监督科,石景山区是下面的工商所。
第二步,打电话到受理科室反映问题,这样就会得到一个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必须得按照清单要求准备材料。除了《指导意见》里规定的提供挂失回执,报案记录等,两个区的要求还不一样。海定区要当事人去北京市市场监督局官网下载《撤销冒名登记申请表》按申请表填写,然后签承诺书,提供五份被冒名登记年份前后两年的有本人签字的合同等检材,备笔迹鉴定使用。然后将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
石景山区的市场监督局没有执法权,要落到下辖工商所,工商所要求本人写申请书,承诺不认识,不兼职,没出借身份证,没有亲属关系等。要求本人持身份证照相,下载“e窗通”实名验证,将验证成功截屏打印。然后连同报案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
一番操作下来有几个体会:
一,身份证丢失,挂失记录一定要保存好,说不定五年十年后会用得上;
二、不要看几个法条就觉得能办了,一切都在细节,不要因为一个小细节造成反复耽误时间;
三、不要相信经验,别人的经验都不能借鉴。我的经验就是没有经验可供遵循。一个北京市不同区的办事机构办事流程都不一样,何况跨省跨市的呢。
四、一定要先向当地市场监督局咨询,详细的问,问的越详细才能保证一遍申请成功。
#海贼王OR航海王,傻傻分不清楚,创作创业路上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即便你没有看过“海贼王”的动漫,想来多数人应该也听过这个名字。
但是,你知道“海贼王”在中国不叫“海贼王”吗?官方名称叫“航海王”,不信可以去搜搜看。
为啥呢?因为“海贼王”这个商标不属于日本集英社,被中国山寨公司抢注了。
所以,有很多冲着“海贼王”周边去的人恐怕要失望了,要不要看看手里玩的游戏、手办、画册是不是有山寨的?
之前,有个很火爆的案子,两家游戏公司因为使用“海贼王”这个商标打起了商标侵权诉讼,先是一个公司赢了行政投诉,认定另一家公司商标侵权,海淀工商局作出罚款2900万的决定。由于赢了行政投诉,就去打侵权诉讼了,想要获得民事赔偿,然而却被认定不侵权,民事诉讼败诉了。
乍一看,看不懂吧?两个机关作出的决定完全相反。究其原因,行政机关只是看“海贼王”商标本身,认为两者差不多,就构成侵权了。但是,法院考虑的就更深入了,因为只要提起“海贼王”想到的就一定是日本集英社的动漫,不可能想到这家游戏公司,所以这个抢注的商标已经丧失了商标的本来功能,“识别商品来源”。因此,认定不构成侵权。
看到这里你可能想问,那跟我创作要注册商标有什么关系?
那关系可大了。比如我说,“与苏格兰威士忌、法国科涅克白兰地齐名的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之一;1915年美国旧金山巴拿马世博会上荣获金奖;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你能很快反应出来这是什么样的产品吗?但是,如果我说“茅台”呢?是不是立刻就浮现出来了?
由于人类大脑的认知模式总是喜欢化繁为简,通过给大脑找捷径的方式增加效率,而商标的出现正是符合了人类的这种认知模式,直接跳过记忆上述繁杂内容的过程,让消费者把这些内容最终凝结到了“茅台”两个字的商标上。
所以,你不可能因为一次创作一夜成名,都是在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辛勤努力之后才会慢慢有起色,而这每一次的创作过程、内容、宣传是会慢慢凝结到你的笔名、专栏名、人物名等简单的词语上的,最后这些过程性的价值都体现在这个名称上,人们也最容易记住这个名称,也就是“商标”。
最后这个简单的“商标”才是最容易带来流量的东西,所以才有那么多人去抢注国外名牌,去抢注红人;去傍名牌,去做假货。
像“海贼王”,由于国内很多人都不知道官方名称是“航海王”,肯定是被山寨白嫖和搭便车了很多利益,而有的消费者可能还会骂,明明是“海贼王”怎么质量这么差。
那么究竟该如何注册和保护自己的商标呢?
现在商标注册和保护已经成为很普遍的业务了,很多公司都有涉猎。不过我还是建议找专业的人员,因为商标不是说注册了就可以全部保护了,是有区分的。
举个例子来说,你知道MAC是苹果的笔记本电脑,你知道还有一家美妆品牌也叫MAC吗?虽然都是MAC,但这两家公司可不是一家,原因在于他们的商品不同,而注册商标是要区分商品的。
商标有45个类别,原则上来说,每个类别的商品都不一样,即使商标相同,也不认为构成侵权,原因在于法律认为消费者可以区分出这些商品的区别。比如笔记本电脑是第9类,美妆则是第3类,这就是两个MAC都存在的原因。
所以,根据专业人员的建议,选择合适的类别注册商标对于将来业务顺利开展和打击侵权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注册时最好不要贪图省钱省事。
你现在明白那些大品牌的品牌附加值是哪里来的了吧,没有他们日积月累的投入和付出,就没有这些大品牌。苹果通过他自己的安全性和隐私性的苹果商店的知识产权赚取着高额的利润,也希望你们未来能够同样通过商标实现这样的附加值。
PS:“海贼王”这个商标的案件就是笔者代理的,笔者还成功帮助日本熊本县守住了“熊本熊”这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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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逸轩律师
关注我,每天了解法律多一点
8月30日下午,小米公司客服(010-56835555)来电,称收到了工商所转来的投诉,他坦承小米电视4A的确对DTMB支持不够完整,主要是当初设计产品时涉及到解码专利费用的问题,这只涉及软件,不涉及硬件。他会把问题带给产品团队,看后续可否通过软件升级来解决。
我对这个回复表示欢迎,同时告诉他,华为的智慧屏据反映也有类似问题,我的举报并非只针对小米,只是希望国产品牌不要偷工减料,不要辜负国人的信任,要经得起用户的挑刺和“碰瓷”。
另外,海淀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随后也跟我取得联系,初步了解有关情况。最新进展我也会及时在头条公布。
知名脱口秀演员李诞刚刚离婚不久,又因涉嫌歧视女性,被罚款87万。这娱乐圈真是不消停。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违法广告的典型案例,而第一例“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中的李某就是脱口秀演员李诞。
案件的起因是李诞2月份在自己个人微博上发了一个品牌女性内衣的广告。广告词说“内衣是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我说没有我带不了的货,你就说信不信吧”等内容,并配有推荐该商品的视频。许多女性网友看过后,觉得用“内衣”来表现可以“躺赢职场”,是对女性的不尊重,在职场上,靠的是能力和努力,这样的广告是对女性努力工作的一种歧视,广告文案内容低俗,有辱女性尊严。而做为广告代言人的李诞,做为男性也无法使用此商品。
当事人的广告发布行为,不符合《广告法》第三条规定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和第三十八条。
曾经就有椰树牌椰汁的广告,因尺度大胆的宣传文案、衣着暴露的代言人,被国家广电总局进行停播处理,工商局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理。和一则夸张的招生广告称“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还有600万海景房,1000万别墅等顶级待遇条件,引发了网友的争议和质疑。最终,椰树集团因广告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被当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这些事件在警告那些在低俗色情、性别歧视上做文章,研究试探的广告商们是时候反省一下了。也为明星该如何代言敲响了警钟。#今日话题# #我要上头条#
#小伙下载主播推荐软件 2年输570万# 这是一个奇怪的事情。北京小伙因为下载了女主播推荐的软色情软件,没想到软色情软件中还套了一个所谓盲盒抽奖,然后主播回收又变回现金的赌博游戏,最终两年在软件中输掉了570万。去派出所报案,结果派出所先处罚了这小伙,已涉嫌严重赌博,罚款500元拘留10天。但是对于赌博的软件和赌博的公司却不立案,不调查、不处罚。这是个什么神操作呀?
这个事件中神奇的事情还不止这么一件。在后续中还有两个神奇的事情,结合在一起,细思极恐。
这位小伙是在今年的4月份进行举报的。在北京海淀区一派出所被处罚后,他又向这个软件注册地“声撩”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结果派出所让他提供所谓犯罪证据才能立案。这个也很奇怪,涉及到刑事犯罪,只要有民众报案,其实犯罪证据是应该派出所去调查的!但是后面最奇怪的就在于5月份,这家公司就向工商局申请解散注销。之间的关联,大家仔细品品。
另外一点那就是这个软色情软件,“声撩”App在华为的应用商店系统中是上架不了的,是没有可以找到下载的。但是在苹果手机应用商店中可以搜索到下载。那些一直讲苹果手机应用监管更严也更健康的说法,可以休止吧。只要有着高额的利益,苹果也没有原则的。
这个“声撩”App其实就是一个软色情加赌博的合并隐藏网站,只不过在软色情外面套了一个社交App外衣,在赌博的外面套了一个抽盲盒游戏。也就是说受害者下了软件之后,就会有着各种女主播采用各种暗示性的语言,如果想深入发生联系,就要参与抽盲盒游戏。花钱兑换钻石抽盲盒,然后钻石再兑换之后打赏给女主播,女主播在私下返回现金。这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赌博吗?只要返还现金的,那都是赌博游戏。
后续看事态的发展。如果这家公司认为,靠着工商注销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那才是搞笑呢。其实可以推算一下,有可能这家公司涉案金额,那都是以亿元来论的。此时再反过来想那些有意思的关联,就更加有意思了。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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