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快递把手镯摔碎了怎么办,古都河南:女子寄快递丢失4800元手镯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重庆,林女士网购了两支玉手镯,但是收到货后她并不是很喜欢,便申请了退货,她将手镯用原包装打包好后便寄了回去,两支手镯是用两个盒子分开包装了,但是卖家签收后却只有一个盒子,并且也只收到了一支手镯,另外一支不见了。
这两支手镯是林女士在看直播时下单购买的,一支六千五百多元,一支四千八百多元,不见得是四千八百多元那支。林女士快递是在小区内的快递代收点寄出的,使用的是圆通快递,联系广州圆通客服后,客服反应快递在到达广东时就已经只剩下一个盒子了。
而根据快递代收点的监控视频,当时林女士寄出快递时包装盒上缠绕的胶带中间是有一道红色的条纹,并且代收点工作人员还又用胶带把两个盒子缠绕到了一起,到了广东以后,不仅缠绕在一起的盒子变成了一个,胶带也变成了纯白的。
单从监控视频来看,她就怀疑快递在运输过程中就被人拆开过了,结果还有一件更蹊跷的事儿让她更是怀疑了。
手镯的卖家告诉林女士,她之前店铺曾收到过一条消息,一名顾客给她发来一个手镯的照片,向她询问价值多少钱,称是朋友送的,怕太贵重了不好意思收,看着像她店里面的来咨询一下,还拍摄了手镯的照片。
看过照片以后,林女士表示这支手镯,正是自己丢失的那支价值四千八百元的手镯,因为手镯寄回里面有包装,上面有店铺的名称,她觉得询价的人一定是看到了包装,通过包装盒上的店铺名称,找到了卖家的店铺。
了解到这个情况,店家关注了询价人的抖音账号,发现对方也是在广州,卖家给对方发送了消息,表示这支手镯正是他们店铺的,而对方表示手镯她还没有拿到手,只是朋友说要送给她,给她拍了照片,看拍摄的照片上有包装,通过上面的名称找到了他们,并问卖家有什么证明手镯是他家的。
每只售出的手镯上卖家都会绑上一个小卡片,上面有购买的的姓氏,以及手镯的价格和圈口大小,每一支都是独一无二的,询价人提供的照片上跟林女士那支完全吻合。卖家询问女子手镯是什么朋友送的,询价人便再也没有回复过。
这边广州圆通快递站点的客服也联系了林女士,称快递应该是因为包装不规范,中途掉了,他们也联系了总部,因为林女士在寄件时并没有保价,他们公司规定,没有保价的物品只能理赔300块钱。
对于对方表示的赔偿金额,她无法接受,东西她是完完整整交到快递手中的,他们在运输中出现的问题不应该由她来承担损失,这是圆通快递的责任,跟他联系的负责人也承认了这一点。
那么圆通快递提出的赔偿300元是否合理呢?
依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而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中与快递赔偿相关的条款有《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但是同样,这条条款中也规定了,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以及《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同样也规定了: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说快递,哪怕没有保价,只要责任在快递公司也应当损多少,赔多少,赔偿300块钱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哪怕快递公司的确有这样一条规定,也是不合法的。
所以林女士只要提供出邮寄物品的价值证明,快递公司就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林女士在联系官方可以之后,快递公司也是如此处理,只要林女士能提供价值证明,公司将全额赔付。
至于快递疑似被盗,快递公司可以报警处理,只要物品价值达到立案标准,可以追究相关盗窃人员的刑事责任,哪怕没有达到立案标准,也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应当调查处理。
很多快递公司遇到快递丢失或者损坏的时候,都喜欢断章取义,搬出《邮政法》第四十七条中“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这句话来糊弄消费者,很多消费者也都相信并接受了,而这实际上只是快递公司为了少赔偿钱的手段而已。
但是要注意,我们在寄快递时最好拍摄寄出物品的打包视频,避免对邮寄快递的实际物品产生纠纷,对于能证明物品价值的发票、小票、订单的妥善保存,如果遇到快递公司耍无赖,可以投诉到国家邮政管理局!
对此你怎么看?#重庆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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