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之间网超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书怎么写,上诉书怎么写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民事起诉状 原告:杨X娟,女,汉族,197X年X月2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州市XX区XX街2号X楼3X房,现住荔湾区环市西路35号环市西苑X栋306房,身份证号码:440103197XXXXX5425。
2、 被告:谢X勇,男,汉族,197X年X月24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州市XX区XX街2号X楼3X房,现暂住白云区增槎路XX半岛花园XX栋XX08房,身份证号码:441424197XXXXX0772;单位名称:广东省输XX工程公司,职务:司机,单位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X号,手机:139224XXXXX。
3、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2、请求法院判决婚生儿子谢X (7岁)随原告生活,并由被告支付抚养费(暂按1300元/月计算)至其能独立生活时止; 3、请求法院判决荔湾区环市西路X号XX栋3X房使用权归原告,剩余房屋贷款140000元由原告偿还,还清贷款后,房屋产权归原告及儿子谢X鸿所有; 4、请求法院折价分割夫妻共有粤AXX50小车; 5、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1998年初认识,双方于2000年5月12日在荔湾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2年8月8日生下儿子谢X,现就读于环市X小学二年级。
5、2003年3月以按揭方式购买环市西苑X号XX栋3X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原告、被告、儿子谢X鸿三人共有名下,房屋,建筑面积:69.535平方米,买卖合同价280214元,首期60214元,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下九路支行借款220000元,供款期为15年,每月供款1700元,从2003年4月开始供款至今,己还贷本金、利息约147900元,尚欠银行贷款140000元,另购房时支付了房屋税费、按揭费、保险费、煤气费、电话安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等约10000元;2006年初购买二手别克牌小车一台,号牌为粤AXX50,产权登记为被告名下,现价值约为28000元。
6、 原、被告婚前感情尚可,婚后原告发现被告是脾气暴躁、情绪容易失控。
7、双方由于性格上的原因,时常因生活小事或经济帐目问题发生争执;另外,被告从2008年初以来,自认为现在工作无前途,也眼看到身边的朋友经商成功,很想跳槽经商,要求原告取出本钱给其经商;但由于原告生下儿子后,为照顾年幼多病的儿子,六年均没有工作,完全依靠被告每月约4500元的收入,维持供房及生活开支,无法满足其要求,双方曾于2008年10月吵闹过要离婚。
8、事发后,经长辈、儿子的老师等人劝说,被告冷静下来,双方过着平淡的生活:但从今年3月初被告搬离家庭,到其弟弟家居住,期间也很少回家:至今年7月中旬,被告又再要求原告给他50000元及房产证,原告无法满足其要求,被告即对原告实施暴力,将原告暴打到左手、腰部多次骨折,全身多次组织损伤,经治疗,至今未愈:该事件经派出所调解,被告态度没有转变;另儿子谢宇鸿于7月初由被告带回其乡下,没按双方约定的时间7月底带出来广州,参加暑期学习:被告不守信用,加深了双方感情伤害。
9、 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特别被告对原告施以家庭暴力,使原告人身安全无法保障,特起诉至法院,请法院公正判决。
10、 此 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杨X娟 2010年8月 5日。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