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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正确区分间接故意和过失,是“刑法中最困难和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
2、在此之所以认为这是最困难和最具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小编认为这是基于其二者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中极大的相似性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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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间接故意的意义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5、即“可能发生+放任发生”,所谓“放任”,不是希望,不是积极的追求,而是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特定危害结果的情况下,为了达到自己的既定目的,仍然决意实施这种行为,且不设法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听之任之,任凭危害结果的发生。
6、过失的意义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心态。
7、即行为人认为凭借自己熟练的技术、敏捷的动作、高超的技能、丰富的经验、有效的防范,完全可以避免发生危害结果,但实际上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因而,未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8、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区别过失与间接故意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主观上都不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9、不同之处在于: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不希望,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或不发生都不存在希望。
10、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构成因素上的不同:一是认识因素上的差异。
11、有的学者指出,两者在认识程度上仍然存在不同。
12、因为刑法明文规定,在间接故意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于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是“明知”,而在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于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在认识上只是“预见”。
13、“明知”与“预见”从主观上看,对客观事物发展的认识程度是不一样的。
14、从认识因素上分析,尽管两者对危害结果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认知,而且在认识内容具有一致性,但无论这种内容认知的程度如何,即使是可能的、模糊的,甚至是不确定的,也不能否认两者对客观危害结果发生的程度具有认识上的差别,两者于认识因素上的差异即反映于此。
15、间接故意犯罪的客观危害,其社会危害性显然大于那些对危害结果已经有所认识,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的行为。
16、两者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持有一种不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然而,在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内涵中,对这种消极心理态度的要求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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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延伸阅读: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杀人的区别有哪些间接故意能否构成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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