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蓉蓉来为大家讲解下。隆胸手术医院(韩式假体隆胸手术医院)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美容诊所操作不合规引起顾客胸大肌改变
基本案情:1997年,被告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前提下,给原告做了第一次隆胸手术并收取手术费4000元。术后不久,原告感觉不太舒服,美容诊所认为是术后正常现象,原告没有在意。直至2011年,原告越来越感觉胸部不适,到美容诊所要求治疗。美容诊所及被告极力推荐他们所谓的新产品,并承诺该产品能保终身不坏。原告又做了一次隆胸手术并交纳了6000元手术费用。术后不久,原告明显感觉不舒服,美容诊所及被告辩解说是术后正常现象。2017年,疼痛感越来越强烈,遂找到美容诊所及被告要求处理,被告告知可以取出,但需要交纳1000元费用。原告与其理论后,被告才勉强同意免费取出。取出几个月后,原告依然疼痛。后到某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诊断为:胸大肌改变。又到吉林其他医院等诊断治疗,确诊为:左侧胸壁、胸大肌改变,可疑隆胸所至,左侧乳腺恶性肿瘤、并侵入胸大肌,残留假体等。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胸部疼痛感有所改善但仍没有完全康复,期间花去医疗费用2万余元。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现被告的医疗行为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存在违反病历书写规范、手术指证不明确、手术依据不足的医疗过错,并与刘美华现所治疗的疾病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如所诉。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患者以在美容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提起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原告在美容诊所进行隆胸美体塑形活动中受到损害,美容机构及其美容医疗人员具有过错,由美容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司法鉴定中心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美容诊所对原告损害后果负有50%责任,据此美容诊所应承担50%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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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专注全国医疗纠纷处理十五年
本文作者: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彭圆超#法律# #医美# #医疗# #清风计划# #医生#
隆胸手术操作消毒不严格导致切口感染畸形
基本案情:原告到被告处进行隆胸手术,支付价款41000元。当日上午,原告在全麻状态下进行了手术。术后,原告多次告知医生术区有疼痛感,但被告均告知是正常情况。在住院及后期康复期间,原告谨遵医嘱,未有任何不配合的行为,但原告双乳却愈发疼痛、肿胀。在被告处治疗无果后,原告于2018年12月5日转入其他医院治疗,确诊为左侧乳房切口感染不愈。2019年3月8日,原告控制感染出院,但留下了畸形、满是斑痕的胸部。原告认为被告不具备手术资质、住院资质、麻醉资质,医疗消毒环境落后,医疗技术存在缺陷,故诉至法院。
鉴定意见:被告对原告的诊疗行为存在“外科操作过程中消毒不严格”的过错,与原告左乳术区发生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有因果关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诊疗行为或者医疗产品等造成患者损害的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原告支付鉴定费及专家听证费8850元(鉴定费6450元、专家听证费2400元)。
法院认为:对本案民事责任的承担的问题。根据司法鉴定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被告对原告的诊疗行为存在“外科操作过程中消毒不严格”的过错,与左乳术区发生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有因果关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诊疗行为或者医疗产品等造成患者损害的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该份鉴定报告由原被告双方在本院主持下摇号选择的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本院予以采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第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70%的责任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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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彭圆超#医疗# #我要上 头条# #清风计划# #医美#
广东一位宝妈抛下孩子和丈夫消失几天,当丈夫找到妻子时是在医院里面。
原来妻子离家出走居然是一个人来到医院做了隆胸手术,两人结婚七年以前也有过整容的经历。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只是抛下一切偷偷的来做医美的人应该很少的。
郎医生想告诉大家,19岁乳腺已经停止发育,如果自身的脂肪足够多,并且想要瘦腿或者小肚子的想法,是可以进行隆胸手术的。
但是郎医生要提醒一下想做自体脂肪隆胸手术的小姑娘们,如果自身脂肪不够是无法进行自体脂肪手术的,需要到正规的医院找专业的医生进行面诊后,才可以确定你是否适合做自体脂肪隆胸手术,术前大家一定要做好功课,选择正规的医院及专业的医生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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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爆料# 【#西安# 难以接受!女子隆胸手术一年半后疑似患癌[]】陕西西安,杨女士在莲湖区的西安悦华医疗美容门诊部多次咨询后,入院接受了胸部和脸部整形手术。按照要求,隆胸手术分为三次,手术前,杨女士感觉自己的胸部起了一块肿块,在多家医院检查后,医生均表示有较大的癌变可能。经过投诉反映,院方愿退还手术费并赔偿2万元。杨女士说治疗费用远高于赔偿费,无法接受。 #西安头条#
一场隆胸手术改变了一个女人的一生,一个漂亮的35岁的女子在一夜之间变成了植物人。一年的康复治疗花费了近一百万,整形医院称承担不起后续的治疗费,这场致命的隆胸手术伤了谁的心?
成都的向女士是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在2019年底她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做了隆胸手术,谁知这一场手术下来,非但没有变美还把她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35岁的向女士在成都一家整形医院进行隆胸手术,手术过程中出现意外,心脏一度停顿,抢救过来以后脑部缺氧受到损伤,成为了植物人。
整形医院的负责人说,当时手术即将要结束,却发生了麻醉意外,这是手术中没有预料到的也是不可控的医疗风险。整形医院的人当时就把向女士送到华西医院进行抢救。抢救过来以后,向女士却成为了植物人。
向女士的家人感到非常痛心,向女士是一个漂亮的活泼开朗的女子,对父母也很孝顺,小孩子才两岁。早晨出门还活蹦乱跳,晚上就躺在医院里成了植物人,向女士的家人感到心痛万分。
在华西医院康复治疗的一年间,整形医院为向女士垫付了80万医疗费。第二年的8月,整形医院无力支付向女士的医疗费用,被迫停业。向女士的家人也无力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于是把向女士搬到整形医院照顾。整形医院的负责人避不见面,还把医院里的水电停了。这让向女士的家人,感到非常气愤。
整形医院打着赵博士的招牌,履历上介绍赵博士是几十年的从业经验,从来没有出过医疗事故。向女士喜欢做微整,整形医院的医生从风险小的割双眼皮、垫鼻子,到风险大的隆胸手术,不断给向女士介绍和洗脑,向女士不惜瞒着家人刷信用卡贷款5万元偷偷进行隆胸手术,才导致如今这样的状况。
向女士的治疗迫在眉睫,向女士的丈夫和父母都想要全力抢救她,父母年迈女儿年幼,所有的压力都压在了丈夫的身上。向女士康复期间的护理费用和生活费用花掉了家里七八万的积蓄,现在整形医院停了医疗费用,负责人避不见面,丈夫束手无策只能将向女士拉到美容院。
在律师的建议下,向女士的丈夫决定做医疗事故鉴定,伤残鉴定,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家人的权益。
这个真实的故事给我们警醒:
1.整形美容需谨慎,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院有资质的医生,才能最大限度规避风险。曾经有新闻报道,某超女因整形死亡的消息,整形存在风险,所以不要被虚假广告蒙蔽,不要因为想变美而冒不必要的风险。
2.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在微整形非常盛行,微整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首先要选择正规渠道的产品,要有资格认证的,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后果不堪设想,轻则过敏毁容,重则危及生命。
3.尽量选择不开刀的整形方式。无创微整形不开刀,不会产生伤口,对女性造成创伤的几率很低,不会留下疤痕,而且恢复期短。
最后奉劝热衷整形的女人们,容颜终究会衰老,唯有女性的知性、修养、智慧所赋予的女性的魅力,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具有深厚的底蕴,迷人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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