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制度】为规范档案馆馆藏档案的解密与开放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档案馆应建立健全档案解密与开放审核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档案解密与开放的标准、流程、责任分工及监督机制,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一、制度主要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档案馆内保存的各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等。
2. 解密标准
档案解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哪些档案可以解除保密状态。
3. 开放标准
档案开放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档案内容性质、时间年限、社会需求等因素综合判断。
4. 审核流程
包括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由档案管理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等共同参与,确保审核过程公正、透明。
5. 责任分工
明确档案馆内部各部门职责,如档案管理科负责初审,法制科负责法律审核,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6. 监督机制
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定期开展档案解密与开放情况检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7. 档案记录与归档
所有解密与开放操作均需详细记录,形成书面材料并归档保存,确保可追溯性。
二、档案解密与开放审核流程表
阶段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备注 |
初审 | 对拟解密或开放的档案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解密或开放条件 | 档案管理人员 | 核对档案编号、密级、保管期限等信息 |
复审 | 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提出意见或建议 | 业务部门负责人 |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评估 |
终审 | 由档案馆领导或法律顾问最终审批,决定是否解密或开放 | 档案馆领导/法律顾问 | 需签署正式审批意见 |
记录归档 | 将审核结果及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建立档案解密与开放台账 | 档案管理人员 | 确保资料完整、可查 |
监督检查 | 定期对解密与开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办公室/纪检部门 | 可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
三、制度实施的意义
档案解密与开放审核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率,促进信息公开透明,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有助于防范因档案管理不当引发的信息泄露风险,提升档案馆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档案馆能够更好地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档案信息服务。